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試用期

求職面試

雇主與新進員工約定的適應與觀察期間,勞基法雖未明文規定,但實務上常見1到3個月。試用期內勞工仍受勞基法保障,須投保勞健保、給付加班費;雇主要在試用期資遣,一樣需有正當理由並依法預告與給資遣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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