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勞資爭議調解實際去是什麼流程?有用嗎?
我申請過兩次分享現場:在勞工局網站或臨櫃填申請書寫清楚爭議事項跟金額,大概兩三週內排調解。當天一張長桌,一位調解委員、勞資兩方,委員先請雙方各講,再幫忙找折衷。我加班費那次公司本來說沒有,我把打卡紀錄跟LINE指派工作的截圖拿出來,委員一看就請公司評估,最後喬到八成金額。調解成立會做成調解書,有強制執行力,不用再打官司。僅個人經驗。
43親身經驗
中小企業員工,加班費跟資遣都申請過調解,勞工局跑很熟。
補充新舊制差別:勞退新制(2005年後到職多半是這個)是每滿一年半個月、上限六個月;舊制更優是每滿一年一個月、沒上限。平均工資是算離職前六個月的平均,包含固定發的獎金加班費,不是只算底薪,這點很多人吃虧。如果公司不給或亂算,直接去勞工局申請調解,我加班費就是這…
補充:如果公司因此要處分你或資遣你,那又是勞資爭議了,可以申請調解主張非法解僱。所以被誣賴時除了自清,也要留意公司後續動作有沒有違反勞基法,兩條線一起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