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租約裡常見的陷阱有哪些?簽約前該看清楚什麼
第一次自己租屋,房東拿一份制式合約要我直接簽,怕裡面藏了什麼不利條款,有經驗的幫看看重點。
匿名發問者 ·發問於 4 小時前 ·1 人看過 ·5 則回答
認真老鳥_179 初學者 親身經驗 執業律師,勞動法相關案件,換過幾次工作
法律上講,定型化契約裡違反內政部應記載不得記載事項的條款是無效的,就算你簽了也一樣。所以不用太怕,但實務上為了避免爭執,簽之前把不合理的劃掉請房東確認比較省事。
大雅_5318 實習知識家 親身經驗 勞資法規顧問,處理過很多爭議,也在新創待過
補一個常見糾紛點:租約到底有沒有「公證」跟「報稅」差很多。房東如果堅持不報稅、要你別遷戶籍,通常是想逃漏稅,將來你要申請租金補貼或列舉扣除額就會卡住。現在租金補貼跟報稅脫鉤了,房東不能再拿這個威脅你。
暴走過來人 實力知識家 親身經驗 勞資法規顧問,處理過很多爭議
過來人踩過的雷:一定要「押尾款點交」的概念,退租時房東常用各種名目扣押金,所以入住當天就把每個牆面、傢俱、家電拍照錄影存證,日期戳記留著。還有電費,很多房東收一度 6 到 7 元大賺你的(台電夏季最高才 5 元多),簽約前問清楚每度多少,這也是隱形陷阱。
小文菜鳥 進階知識家 親身經驗 勞資法規顧問,處理過很多爭議,喜歡分享實戰經驗
做勞資顧問也常被朋友問租約,幾個一定要盯的地雷:一、押金上限法定就是 2 個月,收超過的違法你可以拒付。二、看有沒有寫「不得申報租金補助或遷入戶籍」,這種條款其實無效但會造成困擾,最好簽約前就講明。三、修繕責任要寫清楚,自然損壞(漏水、水管)本來就是房東要修。四、提前解約的違約金上限也是不得超過一個月租金。制式合約建議用內政部版的「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」對照,房東亂加的無效條款你不用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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