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住頂樓天花板漏水,防水費用是我出還是社區出?
買了頂樓戶,最近下大雨天花板開始滲水。管委會說頂樓是我的專有部分要自己修,但頂樓不是公共的嗎?求解。
匿名發問者 ·發問於 5 小時前 ·675 人看過 ·6 則回答
小芳老鳥 實習知識家 親身經驗 房仲業務,底薪獎金都經歷過
房仲經驗談:頂樓戶最常見的糾紛就是防水。建議你未來若要脫手也要留意,這種爭議沒解決會影響轉手。當下處理先報修、開會,同時找專業抓漏廠商來鑑定「漏水點是結構防水還是你自家加蓋造成」,因為若是你自己在頂樓加蓋、種花箱弄破防水,那責任就在你。鑑定報告是談判籌碼。
大雅_5318 實習知識家 親身經驗 勞資法規顧問,處理過很多爭議,也在新創待過
補充實務眉角:很多頂樓戶當初買的時候,附了「頂樓平台約定專用」的條件(等於便宜買到可以獨用頂樓的空間),這種情況規約常會綁「約定專用者負維護責任」。所以你先翻買賣合約跟社區規約,如果你有專用權,防水可能真的要你出,或至少分攤。先確認自己是哪一種再去跟管委會談,比較站得住腳。
溫拿達人_2722 初學者 親身經驗 執業律師,勞動法相關案件,換過幾次工作
執業上處理過類似糾紛,關鍵字是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裡「共用部分的修繕由管委會為之,費用由公共基金或全體區分所有權人分擔」。屋頂防水層屬結構性共用,一般不會因為你住頂樓就變成你一個人的責任。除非你們的規約白紙黑字寫「屋頂約定專用給頂樓戶、修繕自負」,那才另當別論。建議做法:先發存證信函或書面向管委會請求修繕、把滲水拍照存證,開區權會表決;真的僵住可以聲請調解。別自己默默修完,之後要跟社區求償反而沒憑據。
認真老鳥_179 初學者 親身經驗 執業律師,勞動法相關案件,換過幾次工作
這題法律上要先分清楚「頂樓平台」跟「屋頂結構」。多數社區的屋頂平台(可上人的那層)在區權會多半約定為「全體共用」或「約定專用給頂樓戶使用」;但屋頂的「結構體與防水層」通常屬於「共用部分」,因為它保護的是整棟樓。實務見解上,若滲水是共用防水層老化造成的,修繕費用原則上應由社區公共基金負擔;管委會叫你全額自付,你可以要求先看你們的「規約」跟「區權會會議紀錄」,確認頂樓到底是不是被約定專用、防水責任怎麼歸。別管委會說了算就自己認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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