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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司給留任獎金但要綁約,這個約該不該簽?
想離職被主管慰留,開了一筆留任獎金但條件是要再綁兩年,中途走要全額吐回來。這種綁約簽下去到底划不划算?
匿名發問者 ·發問於 5 小時前 ·585 人看過 ·6 則回答
妤軒 初學者 親身經驗 做過派遣也做過正職
做過派遣也做過正職,感想是綁約前一定要想「這兩年公司會不會先動你」。如果產業在收縮,你綁了約但公司哪天資遣你,那筆獎金拿了但工作沒了也是尷尬。要確認吐回條款在「非自願離職」時是不是就不用吐,這條對你是重要的保護。
阿偉華 進階知識家 親身經驗 前端 16 年,轉職過來的
前端十六年,我的血淚是簽過一次綁約然後中途真的待不下去,吐錢吐得很痛。所以我現在的原則是,如果你「已經」想走、只是被錢暫時留住,那別簽,因為讓你想走的原因通常不會消失,兩年後你還是會走,只是多綁了自己兩年。留任獎金適合本來就想留、剛好順便拿一筆的人。
老安達人 實習知識家 親身經驗 科技業 PM 17 年,換過幾次工作
我自己接過一次留任方案,那時想走去對手公司。後來我談成把綁約從三年砍到一年、吐回改按比例,簽了。事後看還算值得,因為那一年我也順勢談到了實質加薪,不是只有那筆一次性的錢。關鍵是別讓留任獎金變成公司拖延幫你加底薪的藉口,一次性的錢花完就沒了,底薪才是複利。
暴走過來人 實力知識家 勞資法規顧問,處理過很多爭議
從法律面看綁約。這類約定的性質接近「最低服務年限」,勞基法第 15 條之 1 有規範,雇主要有合理性(例如有為你付出專業培訓費用或提供合理補償),而且違約金要合理、不能過高,過高的部分法院可以酌減。單純發一筆錢就要你賠兩年薪水那種,違約金若明顯不成比例,未必站得住。簽之前把吐回金額跟獎金本身比一下,離譜的話別怕爭取修改。
老鳥384 實習知識家 科技業獵頭,媒合過數百個 offer
獵頭立場提醒你冷靜,會用留任獎金留你,代表你此刻對他們有價值、你是有議價力的。別急著感激就簽。可以談的空間包括:縮短綁約年限、把吐回改成按比例(做一年走只吐一半)、或把獎金拆成分期發而不是綁死。談判時記得,慰留你的當下是你籌碼最高的時候,用力談。
sam3 實力知識家 外商中階主管,兩邊文化都待過
外商很常用 retention bonus 留人,給你拆解怎麼看划不划算。核心是算「時薪化」的帳:這筆獎金除以綁約年數,等於公司每年多付你多少來買你的兩年。如果這個年化金額還不如你現在出去跳槽能漲的幅度,那綁約就是虧的。另外務必看清楚「吐回條款」的觸發條件,是自願離職才吐、還是被資遣也要吐?是全額吐還是按比例?有沒有含稅的問題(你拿的是稅後,吐的時候是不是要吐稅前)?這幾條沒問清楚,很容易簽下一個看起來甜實際上是枷鎖的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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