預告期 勞動權益 雇主資遣勞工前必須提前告知的天數,依年資而定:滿3個月未滿1年為10天、1年以上未滿3年為20天、3年以上為30天。未提前預告者,雇主須另給付預告期間工資。勞工於預告期內每週可請最多2天有薪謀職假。 相關問答 離職預告期沒做滿會怎樣?可以馬上走嗎?離職前交接與預告期,實務上要注意什麼? 同類名詞 資遣費特休(特別休假)非自願離職競業條款責任制生理假育嬰留職停薪職業災害(職災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