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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司說我是責任制所以沒加班費,這樣合法嗎?
面試時老闆說職位是責任制,加班沒有另外算錢,做完事情就好。這種說法站得住腳嗎?
匿名發問者 ·發問於 3 小時前 ·1 人看過 ·5 則回答
硬核職人_1006 進階知識家 親身經驗 做過派遣也做過正職,接觸過不同產業
我做過派遣也做過正職,感受是派遣被拿責任制唬的機率更高。簽約前直接問清楚職稱有沒有在勞動部公告的指定名單,問不出來的九成就是想凹你。
大雅_5318 實習知識家 勞資法規顧問,處理過很多爭議,也在新創待過
接著上面講,就算真的是 84-1 的行業,也不是「愛做多久就多久、都不給錢」。工時、例假、休假仍受一定保障,核備的約定內容也有審查基準。沒核備的口頭責任制,出事時雇主要補加班費而且可能被裁罰。
認真達人_5187 實習知識家 親身經驗 後端工程師,待過新創和大廠,也在新創待過
過來人講一句,我前公司也是滿口責任制,後來有同事離職申請勞檢,公司乖乖補了兩年加班費。關鍵就是你手上要有出勤紀錄,LINE 訊息、打卡截圖、門禁紀錄都算。沒證據講什麼都沒用。
暴走過來人 實力知識家 勞資法規顧問,處理過很多爭議
「責任制」是被誤用最嚴重的三個字。真正法律上的責任制是勞基法第 84 條之 1,只適用經中央主管機關「指定的特定工作者」,而且要勞資書面約定、報地方主管機關核備才生效。一般辦公室、工程師、業務絕大多數都不在名單內。老闆一句「你是責任制」就不給加班費,多半是違法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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