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4
天天加班到很晚卻沒加班費,這樣合法嗎?
公司把責任制掛在嘴邊,每天做到九點十點也沒報加班費,想知道法律上到底怎麼規定、又要怎麼爭取。
匿名發問者 ·發問於 2 小時前 ·0 人看過 ·7 則回答
暴走過來人 實力知識家 親身經驗 勞資法規顧問,處理過很多爭議
先破除迷思:台灣真正的「責任制」只適用勞動部公告的極少數職業(例如部分監督管理人員),絕大多數上班族都不算,公司口頭喊責任制沒有法律效力。只要超過正常工時就該給加班費,平日前兩小時加給三分之一、之後加給三分之二,這是勞基法第 24 條白紙黑字寫的。你手上要有的證據是出勤紀錄,公司有義務逐日記載並保存五年,你也可以自己每天拍下班時間留底。真要爭取,先向公司所在地勞工局申請勞資爭議調解,免費且有效。
小文菜鳥 進階知識家 親身經驗 勞資法規顧問,處理過很多爭議,喜歡分享實戰經驗
補充實務面:很多公司用「不強制打卡」或「打卡到下班時間就不准再打」來規避,這反而對他們不利,因為出勤紀錄不實雇主要負舉證責任。你可以善用門禁刷卡、電腦登入登出、加班的工作郵件時間、通訊軟體訊息時間當佐證。1955 專線可以先免費諮詢,別自己嚇自己覺得告不贏。
硬核職人_1006 進階知識家 親身經驗 做過派遣也做過正職,接觸過不同產業
派遣正職都做過,跟你講現場實話。合法歸合法,但敢不敢爭是另一回事,很多人怕撕破臉就摸摸鼻子。我的建議是如果你打算走,那就走前把該爭的一次爭到;如果還要待,至少先把每天的出勤證據默默存好,哪天要用才不會兩手空空。
溫拿達人_2722 初學者 親身經驗 執業律師,勞動法相關案件,換過幾次工作
法律上不合法,這沒什麼好爭論。實務上建議先蒐證再談,證據齊了勞工局調解的成功率其實不低,很多雇主一到調解就願意補錢,因為被裁罰更麻煩。
資深職人_8191 初學者 親身經驗 會計背景,懂薪資結構這塊
會計角度看薪資單,如果你月薪被公司拆成「本薪+責任津貼」想把加班費包進去,這其實常常不合法,加班費要另外算。看不懂薪資結構可以拿去給勞工局幫你看。
我要回答
相關名詞
相關問題
18
0
25
23
0